根據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科研攻關工作總體部署,為加大科研攻關力度,推動實現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現科研攻關和臨床、防控實踐相結合,重點聚焦新冠肺炎臨床治療和預防的應急需求,發揮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新冠肺炎防控及輔助診療方面的作用,按照《關于以“懸賞制”方式組織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防治”應急科研攻關項目的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發布第二批“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治”科研攻關項目懸賞指南(詳見附件1)。我委將按照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科研特殊要求,科學、有序、快速推進藥物和疫苗的研發,實施賽馬式或里程碑式資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牽頭申報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或香港公營科研機構(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注冊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等);
(二)項目負責人應為申請單位的全職人員,在項目研究中承擔實質性任務,具有承擔重大科研項目能力;
(三)申報單位中要求至少一家企業參與,涉及藥物或疫苗研發的項目,要求申報單位(含合作單位)至少有一家企業具備藥物或疫苗研發的基礎和條件;
(四)優先支持產學研用合作,鼓勵牽頭申報單位會同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申報,合作單位不超過5個;
(五)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不參與分配財政資助資金。如項目涉及藥品或醫療器械注冊申請的,申請人至少含有一家深圳機構,且要求藥品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為深圳機構;
(六)高校、科研機構及醫療衛生機構的項目申請人以及同一家企業只能牽頭申請本指南項目1項。
(七)本專項項目不計入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限項范圍。
(八)項目研究涉及人體研究的,應按照規定通過倫理審查并簽署知情同意書;涉及人類遺傳資源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等,應遵照《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應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二、 申報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按提綱編寫);
(三)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四)2019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五)項目負責人主持或參與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的清單(企業提供單位的項目情況)以及與本申請項目有關的研究內容獲得其他渠道資助的情況說明(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科研成果及學術水平證明材料等復印件;
(六)項目負責人全職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社保、工資關系等復印件,用人單位或其人事部門蓋章);
(七)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原件(按模板提交,簽字蓋章);
(八)科研誠信承諾書原件(按模板提交,簽字蓋章);
(九)如有合作單位,申請書中應填報合作單位名稱并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合作協議(加蓋各合作單位公章),合作協議書中應注明各方研究任務分工、財政資金及自籌資金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要求各方知識產權界定清晰、分工明確、資金分配合理;
(十)項目申請單位(包括項目牽頭和參與單位)為企業的,自籌資金不低于企業申請的財政資助額,并要求所有申請企業提供自籌經費投入承諾書(申請書、合作協議、自籌資金承諾書表述一致);
(十一)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有關部委關于“倫理和生物安全”的有關規定,項目申請單位提供本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的紙質審核證明;
以上材料須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提交電子版,其中:紙質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后上傳。
申報單位在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僅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完成提交即可;申報單位獲得立項資助的,須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提交紙質材料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特別提醒
(一)新型冠狀病毒屬于國家有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疇,牽頭及參與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在具備相應安全實驗條件下開展科研活動;
(二)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研究的,牽頭及參與單位應嚴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三)申請單位應謹慎填寫項目申報書的人員信息、研發內容、考核指標、經費概算等內容,申請書中內容將作為項目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
(四)項目申報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有虛假,我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資助,并將申報單位列入我委科研誠信負面清單,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為提升公民科學素養,項目執行期內,項目承擔單位應結合項目內容或科研成果等,積極開展科普宣傳活動。
三、項目受理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0年7月6日-2020年8月5日(截至24:00)。
(三)聯系電話:88102164
(四)受理地點: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18-28號窗口。
四、辦理程序
發布指南——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市科技創新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專家論證——現場核查——市科技創新委審定——社會公示——項目入庫——擬立項項目入庫的申請單位向市科技創新委提交紙質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下達項目立項計劃——簽訂合同
五、聲明
市科技創新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請單位代理資金申請事宜,申請單位必須自主申請。凡是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請書的,或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即視為騙取財政資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請資格或撤銷立項項目,并按規定嚴肅處理。市科技創新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市科技創新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請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市科技創新委舉報。
項目申請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定,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請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定,給予責任主體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取消其一定年限內申請科研資助資格的懲戒,符合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的,依相關規定處理。
項目申請單位一經立項,即對項目執行全過程負有主體責任。有義務按合同約定開展研發活動,完成約定目標。不履行上述義務的,主管部門將根據責任主體具體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綜合考慮給予科研失信行為懲戒措施,包括:將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等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取消其一定年限內申請科研資助的資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責任。
六、備注說明:
1.“賽馬式資助”:針對同一懸賞標的,經專家論證和處室核查后有兩個以上牽頭單位獲得立項的,采用“賽馬式”資助。同一個項目,參與“賽馬”的牽頭單位不超過3個。
“賽馬式資助”項目設置階段性考核目標。考核目標包括技術方案和初步研究成果等。考核目標和考核時間在合同中明確。項目立項后,先給予每個牽頭單位資助金額2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首筆經費;按考核時間組織專家考核,業務處室提出意見。對考核后決定繼續支持的,給予第二筆資助經費,首筆經費加第二筆經費不超過資助金額的70%;項目驗收前,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業務處室審核,達到付款條件的,給予剩余經費支持;對考核后決定不繼續支持的,按“里程碑式”資助情形中的項目中止處理。
“賽馬式資助”項目驗收不通過的,對項目經費支出情況進行審計,根據審計結果收回結余資金和孳生利息,項目成員不計入誠信異常名錄,不影響項目單位申報國家、廣東省及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
2.“里程碑式資助”。針對同一懸賞標的,經專家論證和處室核查后僅有一個牽頭單位獲得立項的,可采用“里程碑式資助”。
“里程碑式資助”項目設置“里程碑”階段性考核目標。考核目標包括技術方案和初步研究成果等。考核目標和考核時間在合同中明確。項目立項初期,先給予資助金額的30%;按考核時間組織專家考核,業務處室提出意見,對通過“里程碑”考核的,繼續資助,給予資助金額的50%(首筆資助金額加本次資助金額不超過資助金額的80%);項目驗收前,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業務處室審核,達到付款條件的,給予剩余經費支持。
對未通過“里程碑”考核的,可申請延期考核,延期時間由考核專家確定,延期考核仍不通過的,項目中止。
項目中止或驗收不通過的,對項目經費支出情況進行審計,根據審計結果收回結余資金和孳生利息。項目成員不計入誠信異常庫,不影響項目單位申報國家、廣東省及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
附件:
1.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科研攻關懸賞項目申報指南(第二批)
2.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模板)
3.科研誠信承諾書(模板)
4.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