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局(經濟信息化局、科工商務局)、財政局,肇慶高新區經濟貿易和科技局、財政局,肇慶新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經濟促進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工作,根據《肇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暫行辦法的通知》(肇府規〔2018〕2號)(以下簡稱“扶持辦法”)的要求,現開展2018年度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認定的企業需符合《扶持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的有關要求。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按《扶持辦法》第二章第七條的有關要求提供。
(二)申報材料需膠裝,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1.《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見附件2)。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
4.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表一及與企業不征稅收入相關的附表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