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佛山高新區管委會科技創新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1號,詳見附件1)的有關要求,為強化專利質量導向,堅決打擊和有效遏制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推動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新的“資助辦法”出臺前,對《佛山市促進專利高質量發展資助辦法》(參見附件2)部分條款內容調整如下:
一、停止執行《佛山市促進專利高質量發展資助辦法》第七條第(二)、第(四)項及第十條第(二)項。
二、《佛山市促進專利高質量發展資助辦法》第七條第(一)、第(三)項的資助限額,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中調整專利政策的相關標準執行。
其他條款不變。
請各區落實并通知下屬鎮街、園區,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及本通知的要求,調整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資助行為。發明專利授權資助由市級統籌,各區、鎮街及園區不再重復資助,請各單位認真核查和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
1.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
2.佛市監辦發〔2019〕11號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