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發[2016]24號
各鎮區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中山,根據《中山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管理辦法》(中山科發〔2015〕99號)的有關要求,現開展2016年度中山市第一批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的認定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認定范圍
企業類工程中心主要依托企業組建,以本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技術發展戰略制定、技術研發支撐、技術交流與合作、技術人才培養等服務。
二、工程中心認定條件
1、在中山市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已建立研發機構,并向科技部門備案登記。
2、企業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能夠提供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資金,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
3、企業有持續的研發投入,上年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企業年銷售收入的3%,或不少于100萬元。
4、企業擁有3項以上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自主知識產權。
5、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不包括生產用設備),且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100萬元。
6、專職研究開發人員達8人以上,其中中級職稱(或本科以上學歷)以上人員不少于30%。
7、工程中心實行管委會或董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設立由本領域專家、依托單位技術骨干組成的工程技術委員會或專家咨詢委員會。
三、申請要求與時間
請申報單位及時登陸“中山科技信息網中山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www.zskj.gov.cn)填寫中山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材料。
網上申請及提交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5日下午5:00。項目經網上審核推薦后,申請單位將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報送到市科技局服務窗口(中山巿行政服務中心A區A60科技局窗口),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12日下午5:00。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