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度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及省部會商、專利獎勵)的通知》(粵財工〔2020〕228號)、《關于印發2021年省市場監管系統下放市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庫(促進類)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東市監知促〔2021〕19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經組織申報、專家評審、立項審議、公示等程序,同意對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承擔的戰略性產業集群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項目和東莞理工學院承擔的廣東省高校知識產權運營促進工程項目給予立項資助(詳見附件)。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時簽訂項目合同
市局將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為確保按序時進度完成項目支出,一年期的項目合同完成時間在2021年12月20日前;省財政撥付的項目經費為引導性資金,項目實施過程所需經費不足的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請項目承擔單位填寫《XX項目委托合同書》(將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各項目第一承擔單位電子郵箱),于2021年6月4日前將合同書電子版(郵件主題請注明項目編號+項目名稱+承擔單位)發送至市局郵箱dg426@qq.com;經市局審核內容返回后,打印紙質件(一式3份)并蓋章后報送市局。逾期不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項目。
二、認真組織項目實施工作
請項目承擔單位認真組織項目實施,按照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和有關規定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照工作目標在合同期內完成工作任務,并積極配合做好項目的中期檢查、驗收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省下放審批權限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立項名單.doc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聯系人:知識產權促進科 吳城 潘俊煒,聯系電話: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