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的相關規定,松山湖高新區將于近期開展2021年度第一批科技金融項目申報工作。本次申報通知對應的項目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期間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業務,按《東莞松山湖高新區促進科技金融發展實施辦法》(松山湖發〔2018〕9號)(附件1)執行。為進一步明確各項申報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注冊地在松山湖的科技型企業、傳統優勢企業或倍增企業。科技型企業、傳統優勢企業具體指注冊地在東莞松山湖,有一定技術含量及競爭力,能不斷推出適銷對路的新產品,符合松山湖4+1產業(高端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機器人、新能源加現代服務業)的企業;倍增企業具體指注冊地在東莞松山湖,獲東莞市或松山湖高新區評定的倍增企業。
2、與松山湖管委會簽訂合作協議的融資擔保公司、銀行。
二、項目內容
融資擔保費補貼、信用貸款貼息、專利權質押貸款評估費再補助(含貸款貼息及評估費補貼)、科技保險補貼、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與獎勵、首筆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與獎勵。
三、申報材料與要求
詳見《松山湖促進科技金融發展實施辦法申報要求表》(附件2)。
四、其它事項說明
1、本次申報通知對應《東莞松山湖高新區促進科技金融發展實施辦法》(松山湖發〔2018〕9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發生的符合條件的項目,均適用本次發布的申報通知;
2、融資擔保費補貼、企業信用貸款貼息等2個項目,分別由與松山湖管委會簽訂合作協議的融資擔保公司、銀行代企業進行統一申報(詳見附件3);
3、專利權質押貸款評估費再補助、科技保險補貼、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與獎勵、首筆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與獎勵等4個項目,分別由企業、融資擔保公司、銀行自行申報。
五、申報方式及時間
1、本次項目網上申報起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至6月11日,逾期不報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政策申報。項目申請單位登錄“松山湖網上辦事平臺”(網址:http://ssl.dg.gov.cn),進入“政策服務欄目”,按照《松山湖促進科技金融發展實施辦法項目申報要求表》及系統要求進行網上申報;
2、本次項目申報紙質申報材料受理起止時間為2021年6月15日至6月22日。申報項目通過網上初審后,各申報單位應根據系統要求打印有關申報資料(一式一份),經單位法人和相關人員簽字蓋章后,帶同所有申請資料原件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申報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對申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是否一致;
3、受理窗口核對確認相關申報材料,即視為正式受理。對于申報材料不完整、不符合報送規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應在受理申報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報單位進行補充和更正。申報單位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報材料,逾期未對申報材料進行補充、更正的,該申報單位本批次申報資格自動取消。對于申報材料符合申報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對其進行審查,核定補貼、補償或獎勵的額度并向社會公示。
六、受理單位及聯系方式
松山湖科技教育局金融工作科
地址:東莞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A5棟二樓206室
聯系人:姚依、陳鳳怡、林玲芳
電話:0769-22893363、0769-22892089、0769-26262138
特此通知。
東莞松山湖管委會科技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1.附件1:《東莞松山湖高新區促進科技金融發展實施辦法》(松山湖發〔2018〕9號).pdf
2.附件2:松山湖促進科技金融發展實施辦法申報要求表.xlsx
3.附件3: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合作銀行及融資擔保公司名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