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局(委)、科技主管局(委)、生態環境局,省循環經濟與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等4部門聯合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目錄(2021年版)〉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函〔2021〕97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推薦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提出了具體要求及基本條件。請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科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通知》要求組織本地區的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企業按自愿和屬地管理原則,按照《通知》要求向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廣東省循環經濟與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提交申報材料,有關書面申報材料須加蓋企業公章(一式四份),并提供蓋章掃描電子版光盤。《通知》附件中有關申報表格電子版等請自行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www.miit.gov.cn)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子網站下載。
二、申報時間
通過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的,由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把關;通過省級協會申報的,由該協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把關,于5月25日前按附件表格匯總后,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一并報我廳(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附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推薦匯總表.doc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5月17日
(聯系人:陳仨珂,電話:020-8313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