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制造強省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范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以下簡稱“省級創新中心”)建設、運行和管理,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要求,結合工作安排,我廳擬對2017年-2019年獲批組建進入建設期并運行滿兩年的12家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考核評估工作,并向社會公開遴選1家第三方機構承擔此項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考核評估管理。
二、項目內容
服務對象: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服務時間:2021年5月-2022年12月。
服務方式:協助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開展省級創新中心考核評估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書面材料形式審查、現場核查、組織專家評議、撰寫報告、征求意見討論、提出整改建議、整改督導等。具體以最終合同約定為準。
服務成果:
1.對考評對象建設和運行情況形成考核評估報告。建設情況主要考核評估內容是:按照省級創新中心建設方案提出的建設目標,中試孵化、測試驗證、行業支撐服務等方面建設的情況。運行情況主要考核評估內容是:省級創新中心的研發力量、共性技術突破、產學研協同、突出市場導向、成果轉移轉化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情況。
2.對考核評估對象整改情況形成整改落實及總結報告。以本次考核評估報告內容為指導,跟蹤督導考核評估對象落實整改工作情況,為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工作提供閉環管理意見建議。
三、第三方機構資質要求
(一)中國境內依法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在廣東省內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條件;
(二)應具備組織涉及新一代電子信息、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學等領域企業實施考評工作的條件,具備上述產業領域及財務管理領域的相關專家庫,能夠按照采購要求及合同內容客觀、公正地開展工作。
(三)主要職責是在約定的服務時間內,認真參照考評依據,擬定考評實施方案,對考評對象按有效地實施方式開展考評工作,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提交考評報告,并以本次考評報告內容為指導,督促考評對象落實整改,最終形成考評整改情況及總結報告并提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遴選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單位自愿報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廳按有關規定組織遴選,擇優確定。
五、申報文件
(一)申報單位概況。包括但不限于機構人員情況,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書、相關資質證書和證明、承擔同類項目情況等材料。
(二)參與考評的團隊人員及資質證明材料(團隊人員名單須與后續實際參與人員一致,不得隨意替換);專家庫有關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開展本項工作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針對考評內容,重點分析闡述對擬申報項目的理解,以及擬采取的工作方法等內容。
(四)服務費用報價。服務費用報價最高不超過179,800元。服務費用按固定總價方式報價,固定總價包括但不限于:勞務費、會議費、差旅費、印刷費等完成相應服務所需全部費用。報名單位須提供費用報價明細表并作詳細測算說明。
(五)其他可以佐證機構的專業能力、資質、業績等情況的相關材料。
報名材料須加蓋報名單位公章,加蓋騎縫章,一式六份(一正本五副本),按照有關招投標文件格式要求裝訂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電子文檔(刻錄光盤)。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截止時間: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下午5時。
報名單位請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將申報文件送至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708室(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單位對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報名資格。
七、聯系方式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造業創新處),電話:020-83133219,郵箱:zzycxc@gdei.gov.cn,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708室。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