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科函高字〔2021〕528號
廣州市科技局、深圳市科創委、珠海市科技局、佛山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廣東省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粵府〔2018〕64號)部署,為加快構建我省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協同的創新平臺體系,有效推進平臺建設,指導平臺有序發展,現組織開展廣東省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第一、二批)(以下簡稱開放創新平臺)運行情況評估工作。此次評估結果將作為開放創新平臺動態調整的參考,請各相關地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大力支持,配合做好調查評估相關工作。現具體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2018~2019年經省科技廳認定的12家開放創新平臺(第一、二批)(名單詳見附件1)。
二、評估內容
本次擬從以下七個方面針對開放創新平臺的運營情況和建設成效開展評估:
(一) 基本情況:建設資金投入、基礎設施投入、人才團隊建設情況等。
(二) 管理運行:組織架構、管理制度、工作運行情況等。
(三) 創新能力:科研任務成效、科研成果產出、人才引進和培養等。
(四) 開放共享:數據集建設、向AI用戶開放、算法模型庫建設、模型代碼開源、多源異構計算資源共享等。
(五) 應用落地:AI軟件及硬件產品、AI在不同行業的落地解決方案、基礎共性AI應用情況等。
(六) 產學研合作:產業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情況等。
(七) 特色指標: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開放共享、協同創新創業氛圍等。
三、評估流程
(一) 平臺自評。各創新平臺根據開放創新平臺建設要求,重點從平臺基本情況、管理運行、創新能力、開放共享、應用落地、產學研合作以及特色指標等方面,完成《廣東省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建設情況評估報告》(詳見附件2,以下簡稱評估報告),并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按時提交至地市科技主管部門。
(二) 材料報送。由地市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各轄區開放創新平臺提交的評估、佐證材料,并按時報送至省科技廳。請各地市相關科技局在5月20日前將審核后的評估報告函復省科技廳。
(三) 現場評估。省科技廳組織人工智能領域專家對12家開放創新平臺通過“匯報+答辯”的方式,進行現場評估。
聯系人:王歡、鄢羿
電 話:020-83163483-807、83163871
附 件:1.廣東省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第一、二批)名單
省科技廳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