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促進就業創業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珠人社〔2017〕292號)的有關規定,對單位或個人申請材料的全面性、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核之后,正式審批之前,應將有關人員情況予以公示。現將近期申領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社保補貼、創業租金補貼、創業資助補貼等就業補貼和創業補貼的初審情況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申請補貼情況有異議的,請向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反映。
聯系電話:3387206,傳真:3383205。
附件:2021年第1批就業創業補貼初審公示表